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海沃机械(中国)有限公司、江苏中科金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扬州绿色古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卫东、周传斌、薛生、校建飞、孙慧群、孙涛、吴晨星、陈书信、汪清、顾永红、陈婷、杨建新、杨光、吕彬、高大鹏、徐锐、章兴兵、房亮、徐峰。
本标准规定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的类别与标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操作、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绩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居住区、公共机构、企业单位、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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