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 16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测量;5.地基与基础;6.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7.污水处理设备安装;8.污泥处理设备安装;9.电气设备安装;10.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11,管线安装工程;12.厂区配套工程;13.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和修改了规范的框架结构,将原施工测量修改为工程测量,将原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和泵房工程三章合并为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一章,将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章细分为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污泥处理设备安装和电气设备安装三章,将沼气柜(罐)和压力容器工程并人污泥处理设备安装一章,增加了功能性试验与联合试运转一章;2.明确了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的验收规定、工程验收划分、验收程序及组织;3.修订了地基与基础、管线工程的验收规定;4.细化了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土建与设备连接部位、附属结构的验收规定;5.完善了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污泥处理设备安装的验收规定;6.修订了电气设备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安装的验收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260号,邮编:300073)0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广州市市政安全质量监督站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姚国强 王连瑞 林文波 张永明 李成江 赵乐军 麦志坚 李景成 熊传美 史俊生 周国辉 贺广利 韩振勇 邓彪 王越 施亚平 汤彦武 王延萍 张晓正 李朝阳 石祥玲 谷京波 孟赞 魏国相 邱炜询 刘岩 杨显维 田乃婷 刘福宏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洪臣 唐建国 安关峰 苏耀军 刘彦林 李艺 李激 李树苑 傅金祥 厉彦松 沈兴东
1.0.1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 1.0.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