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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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毕府发〔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11-25
实施日期 2021-12-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贵州省毕节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pdf 【0.6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1.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pdf 【0.2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2.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pdf 【0.2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概览
1. 目的与依据
目的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与监督管理,确保文件合法性,促进依法行政。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及《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定义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如规定、办法等)。
排除内部管理文件、会议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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