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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放管服改革12条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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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12条措施
核心目标:通过简政放权、优化监管、提升服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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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放”的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1. 下放审批权限:省级再下放一批项目至设区市,鼓励市县合理分配权限。
2. 正面清单常态化:延续疫情期间的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豁免部分低影响项目。
3. 容缺办理:主件齐全可先行受理,允许补正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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