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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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法释[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08-08
实施日期 2023-08-1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8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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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一份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件,旨在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该文件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以下是该解释的主要内容概要:
1. 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列出了多种情形,如在保护区内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过一定数量、超过排放标准数倍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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