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工作,确保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分类、制订工作程序、编制原则、一般构成和编写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分类、制订工作程序、编制原则、一般构成和编写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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