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促进新农村建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固体废物的控制原则、控制技术和管理措施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0年10月1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植物性废物、畜禽养殖废物和农用薄膜三种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原则、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管理,实现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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