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汽数据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慈维超、杨亮、张家琨、黄殿会、张建清、张立鹏、张宽、朱向雷、郭维明、周跃鹏、汪洋、张龙、潘建亮。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维护治理站向客户提供污染物排放达标维修服务的基本要求、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和诚信经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纳入][站名单的一-类、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以和从事发动机维修的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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