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