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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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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概览
核心内容: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与司法厅联合发布《免罚清单》,明确对16类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如未批先建、未按规定备案、轻微扬尘/固废问题等)在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旨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行为。
关键点:
1. 适用范围(部分示例):
• 未批先建项目及时停止并恢复原状;
• 未备案环评登记表(5日内补办);
• 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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