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精神,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监督实施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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