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pecifications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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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监测规范
文件编号 HJ1286-2023
发布日期 2023-02-09
实施日期 2023-08-01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3 年 2 月 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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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pdf 【1.2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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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是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旨在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的连续监测工作,以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下是对该规范文本内容的分析: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包括GB/T 3836.1、HJ 38、HJ 75、HJ 212和HJ 1013等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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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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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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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A(规范性附录)CEMS 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和验收方法
  • 附录B(资料性附录)CEMS 安装调试检测原始记录表
  • 附录C(资料性附录)CEMS 调试检测报告
  • 附录D(资料性附录)CEMS 日常巡检、校准和维护原始记录表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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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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