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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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2-26
实施日期 2024-02-2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无锡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江苏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2〕11号)要求,现发布无锡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引导性意见。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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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pdf 【0.26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是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一份公告,旨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以下是对公告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背景
公告是为了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目的是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系。
2. 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基本情况
•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2.4万吨,比上一年减少了4.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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