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规范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建、谢刚、史会剑、梁爽、陈庆锋、王洪秀、袁琦、郭烨烨、巩岩、孙海盟。
本规范规定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工作方法、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进水为微污染水体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可作为山东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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