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精神,完善区域交叉检查制度,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监管互认的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现将《江西省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