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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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8-10-16
实施日期 2018-10-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辽宁省抚顺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减轻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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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抚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概览
1. 总则
目的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依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
事件分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适用范围抚顺市境内(核与辐射事故除外)。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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