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归口、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黑龙江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爱玲、周振发、林富明、吴迪、张庆全、李冰、周艳、刘淑红、邓开艳、石锐、 孙玉亮、林峰。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行政区(含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测的术语和定义、产品规格要求、基础数据、数据处理和成果汇交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遥感技术对各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进行调查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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