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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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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概览
核心目的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
黑龙江省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主体责任内容
1. 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负全面责任。
2. 责任范围: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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