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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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
发布日期 2020-01-20
实施日期 2020-03-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姜有为
  2020年1月20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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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概览
发布日期与施行日期
• 2019年12月20日通过,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
1. 保护对象
历史建筑具有一定保护价值、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非文物)。
历史文化街区保存文物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体现传统风貌的区域。
2. 保护原则
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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