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3836《爆炸性环境》分为若干部分: -第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第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保护的设备; -第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 -第6部分:油浸型“o”; -第7部分:充砂型“q”;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 -第9部分:浇封型“m"; -第11部分: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 -第17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第19 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 本部分为GB 3833系列的第19部分,等同采用IEC 60079-27 :2008《爆炸性环境第27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英文版)。 本部分与IEC 60079-27 :2008相比,主要变化为:用“ic"等级FISCO系统的要求取代了FNICO 的 要求。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郑州永邦电气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华荣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济源市矿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刚、徐建平、付淑玲、周京、刘姐云、张向前、张俊英。
GB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的设备、系统和安装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本部分针对采用曼彻斯特编码概念、遵照GB/T16657.2现场总线物理层安装标准设计的总线供电系统。 FISCO设备和系统的结构及安装要求由GB 3836. 4. GB 3836. 15.GB 3836. 18确定,本部分修改的内容除外。现场总线装置部分可由GB 3836.1列出的任一种适用于预定区域的保护方法来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本部分的要求仅适用于与本安总线或专用线直接连接的设备部分。 注1:对FISCO要求认证并不妨碍设备按照GB 3836. 4进行常规的认证和标志,这样它们可以用于其他系统中。在本技术规定发布之前已取得认证,而又不必符合本技术规定的电气参数的设备,可标志为“适合FISCO系统"。如果电气参数U.、I。、P.与U、I、P:对比的结果表明与系统的其他部分兼容,且本技术规定的所有其他要求也符合规定,该设备可用于FISCO系统. 注2:典型的FISCO系统见附录A. 注3:一般情况,"ic"FISCO系统用于2区场所. FISCO 系统主要用于1区.2区场所,如果文件有特殊规定,也可用于0区。 注4: IEC 60079-27 :2005标准引人了FNICO概念,涉及在2区用限能型[nL]概念的现场总线概念。本标准用“ic”概念代替了限能概念,但允许继续使用FNICO和nL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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