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骨废料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olid wastes as raw materials -- Wastes of bones

浏览次数:611
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行业相关标准
文件编号 GB16487.1-2005
发布日期 2005-12-14
实施日期 2006-02-01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境外不能用作原料
的固体废物进口,规范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查许可,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
原料的骨废料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
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骨废料的进口管理。
本次修订对 GB16487.1-1996 的名称、前言、范围、引用标准、定义、控制要求
等方面作了适当修改。控制要求中主要修订了放射性的控制要求、夹杂物的控制要
求,增加了部分禁止夹杂进口的固体废物种类。
按照有关法律,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
本标准 1996 年7 月29 日第一次发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 年 11 月 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6 年 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骨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骨废料的进口管理:
0506.9011.10 含牛羊成分的骨废料
0506.9019.10 其他骨废料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骨废料_GB 16487.1-2005.pdf 【0.13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国家标准概览:进口骨废料环境保护控制标准(GB 16487.1•2005)
核心内容
目的
防止境外不可用固体废物进口,控制骨废料进口引发的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具强制效力。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关商品编号指定的进口骨废料管理
关键修订(2005版 vs 1996版)
更新名称、前言、范围及定义
强化放射性及夹杂物控制要求
新增禁止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匹配度 0.872)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 GB16787.2-2005 (匹配度 0.845)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 (匹配度 0.835)
猜你喜欢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术语
收起
  • 非骨废料杂质
  • 夹杂物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替代文件
收起
  • GB16487.1-199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骨废料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