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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渝环办发[2016]1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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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概览
1. 总则
• 目的:建立快速、科学的应急机制,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 依据:依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 适用范围:适用于市环保局系统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跨区县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 分级: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 领导机构: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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