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武汉市新洲区城建档案馆、襄阳市城建档案馆、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荆州市城建档案与职考注册中心、荆门市城乡建设档案馆、鄂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咸宁市城建档案馆、深圳市世纪伟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倩、沈东辉、宗玉芬、隆刚、单屹、张莉、郭艳平、杨俊、郑刚、龙昌荣、王全兴、万冬桂、崔丽梅、刘建文、仇少敏、刘令、王华锋、周围、王发、喻彦、张锦、詹文臣。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 027-68873088,邮箱:mail. hbszjt. net. com;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邮寄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联系电话: 027-68870911,邮箱: sfzxcjda@qq. com。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档案的收集内容、各种载体档案的形成技术要求以及档案形成后整理和移交的要求,其他类型工程档案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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