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47号)要求,现将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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