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大学、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常检--诺食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操阳市市场综合检验监测中心、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迎阳、王富昶、吴萍、陈贝、任卫平、耿成钢、宋淑文、陈元芝、陶亚明、张迅文。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制订计划、选择和评价承检机构、抽样、检验、复检及异议、核查处置、信息发布及职责分工。 本文件适用于常州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以及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中涉及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县(区)级相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自主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可参照执行。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