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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概览
基本信息
• 实施日期: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 适用范围: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地震、火山活动的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等活动
核心原则
• 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 强调工程性预防与非工程性预防相结合
政府职责
• 将防震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
• 建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 每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所在周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
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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