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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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7-18
实施日期 2025-07-1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全文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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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乡镇及开发区领导班子参照执行。
2. 核心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抓环保
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激励约束并重,健全追责机制
3. 责任分工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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