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和改善太湖水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我厅组织修订了《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10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yc@jshb.gov.cn。 附件: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办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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