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建设,规范排污许可管理程序,指导全国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和实施监管等工作,实现排污许可管理行业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我部拟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并草拟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8年10月1日前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王之正、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46 传真:(010)66103146 联系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沙克昌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0867 电子邮箱:mee.permit@me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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