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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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鲁环函〔2020〕474号
发布日期 2020-12-11
实施日期 2020-12-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依法依规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压实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试行)》(环办综合函〔2020〕420号)、《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工作方案》(环办综合函〔2020〕553 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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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意见.pdf 【0.1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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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山东省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意见概览
核心目标
依法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服务管理决策。
重点工作内容
1. 制度完善
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建立会审/联审、质控、报告、培训四类制度
2. 分级任务
县级数据审核+现场复核(3年全覆盖)
市级质量审核+联审+抽查(≥5%对象)
省级宏观数据比对+指导帮扶
3. 创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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