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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