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浏览次数:479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粤环函〔2022〕330号-7
发布日期 2022-06-05
实施日期 2022-06-0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请注意本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规范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范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本规范起草人:罗超、刘玲英、刘郁葱、周咪、余宇帆、罗文旺、蔡慧华。
本规范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解释。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7.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pdf 【0.4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概览
文件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2年6月
适用范围广东省内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兼作设计、施工参考依据。
核心内容规范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控制、故障处理及记录要求。
关键术语定义
1. 挥发性有机物(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可用TVOC或NMH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匹配度 0.720)
  • 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 粤环办[2021]43号 (匹配度 0.706)
  • 广东省高架火炬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 粤环函[2022]330号-1 (匹配度 0.696)
猜你喜欢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广告资讯
评论 1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