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广东省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千叶松化工有限公司、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千色花化工有限公司、紫荆花制漆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先策树脂有限公司、南通方鑫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鸿昌涂料实业有限公司、美家化工(惠州)有限公司、澳达树熊涂料(惠州)有限公司、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赫斯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三丽涂料有限公司、惠州市长润发涂料有限公司、广东多正树脂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标准化协会、深圳市涂料技术学会。 本标准起草人:许钧强、康伦国、卓云、陈燕舞、杨毅宁、段琪、李书立、叶书庆、刘务享、庞明超、郭红桥、王昌贵、严修才、曾晋、王暖和、蔡炎儒、李泽刚、阳京辉、周利军、吕水列、吕标、梁健桁、郑建鹏、钟玉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用净味溶剂型聚氨酯类木器涂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等、气味及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涂装安全与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用净味溶剂型聚氨酯类木器涂料(包括底漆和面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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