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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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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修订)概览
核心主题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修订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范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运行、数据应用及法律责任,强化环境监管。
关键内容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辽宁省内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包括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要求单位等。
• 定义自动监控系统(含排污单位端设备和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平台)及数据标记规则。
2.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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