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水基钻井泥浆处置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收集、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要求、预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固相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液相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固相及液相运输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监测分析、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水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液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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