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施工、运行各阶段电磁、声、生态、水、大气等要素的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0 年2 月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 年4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交流输变电建设项目和±10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直流输电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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