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干流江西段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通告.pdf
【0.1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江西省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通告概览
目的:加强长江干流江西段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
主要规定:
1. 禁采区:瑞昌市江联公司大闸口至彭泽县香口的江西段河道(除下三号洲和搁排洲可采区外),禁止一切采砂活动。
2. 禁采期(2021•2025年):
• 下三号洲: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及超警戒水位期。
• 搁排洲: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6月1日至9月30日、1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