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器件三防漆VOCs执行排放标准问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04-12

环境 江苏省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问题

企业生产汽车域控制器,备案归类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其中,组装用的核心电子元器件自行生产,工艺为PCB线路板-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检测-选择焊-涂UV三防漆-固化-组装,其中的喷涂工序使用电子元器件三防漆,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问题1:喷涂工序VOCs是否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标准?问题2:电子元器件三防漆无电子专用涂料有害限值含量标准,对应《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是否合适?问题3:如果是家具组装企业,同样自行生产电子元器件,有三防漆喷涂工艺,是否应跟随主行业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 )

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仅适用于涂料产品使用的排放控制要求,明示为胶粘剂产品的喷涂等工序不执行本标准。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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