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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花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寿菊颗粒生产线及设备扩建项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砚山县花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寿菊颗粒生产线及设备扩建项目位于砚山县江那镇铳卡农场二大队,2026年10月编制了《砚山县花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寿菊颗粒生产线及设备扩建项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夹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基本概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为2500m2,扩建万寿菊颗粒生产车间,包括:热风炉区、压滤设备区、烘干筒区、旋风收集区、制粒区、喷淋除臭设备区、废水收集区及污水管道;其他配套工程依托原有项目(原有生产线作为备用设备保留)。扩建完成后年加工10000吨万寿菊发酵花。项目劳动定员20人,在项目区内食宿;年工作90天(生产季),每天1班,每班12小时。
2、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砚山县花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委托湖南玛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承担《砚山县花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寿菊颗粒生产线及设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24年5月12日取得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批复文件,砚环审〔2024〕9号。2025年9月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532622MA6Q15WN23001U。
3、主要风险物质: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
4、风险等级为:“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5、应急预案编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永峰,联系电话:13684645888
6、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7、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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