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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防止突发环境时间的蔓延及污染,有效地组织抢检和救助,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鲁甸县中医医院签署发布了《鲁甸县中医医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 版)》,现予以公示。
1、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鲁甸县中医医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 版)》
建设单位:鲁甸县中医医院
建设地点:鲁甸县文屏街道办事处太阳湖社区世纪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高开俊
2、应急预案编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何绪,联系电话:15969001226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医院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预案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4)我医院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医院生产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医院提出宝贵意见。
4、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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