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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秀山县新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环境现状,编制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于2026年8月25日专家评估会讨论通过,于2026年9月2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9月2月-9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秀山县新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反映。
联系人:杨厶一
联系电话:1911223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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