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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防止重大事故的蔓延及污染,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助,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予以公示。
1.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
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2765579933.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项目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预案》由总则、二街化工园区概况、环境风险分析、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应急响应与措施、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奖惩及附则等部分构成。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生产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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