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0
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卫生院环境现状,编制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于2026年3月15日专家评估会讨论通过,于2026年3月16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3月16月-3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卫生院反映。
联系人:张显平
联系电话:15923479748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