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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为提高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针对事件性质开展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响应快速,行动有序,控制事态,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危害,切实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新疆沐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我单位于2025年6月5日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启动《预案》修编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新疆沐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1、企业名称:新疆沐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图木舒克经开区唐王城工业园区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管理委员会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3)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公示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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