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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预案名称:新乡超力碳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
建设单位:新乡超力碳素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县翟坡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陈卿琳 联系电话:13903809429
2、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任何有关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公示期间向我中心提出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②任何有关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公示期间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③任何有关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公示期间查阅文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④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的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生产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4、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作者(大润环保,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1-0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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