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和天津市地方的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编制了本《预案》,现对环境应急预案信息进行主动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基本情况如下:
1.预案名称:《天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建设单位:天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3.单位所在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金浩路166号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应急预案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吕工,18330224262;高工,18920676632)、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运营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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