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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环境现状,编制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于2025年5月10日专家评估会讨论通过,于2025年5月14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5月14月-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反映。
联系人:吴平
联系电话: 1502359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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