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六章,“信息公开”,第三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査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
生及处置情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情况等环境信息。”的要求。
现将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物岛再生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公开如下!详情见附件。
单位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128280323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公众同样可以通过公众号、网站、
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司单位联系人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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