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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京腾智诚隆机械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已编制完成,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现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京腾智诚隆机械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所在地: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东西岙村 1 号工业 A 地块
建设单位:宁波京腾智诚隆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6909m2,总建筑面积28699.92m2。年产500万件车用吊钩等。
一、 环境危险源及其环境风险
1、 环境风险物质
宁波京腾智诚隆机械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涉及环境风险的主要原辅料为甲醇、淬火油等。
1、 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类型
1)储存方面潜在危险性分析
2)生产过程设施方面潜在危险性
3)废水、废气运输过程潜在危险性
4)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危险性分析
2、 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1)废水、废气治理风险防范措施
2)危废暂存风险防治措施
3)泄漏、火灾防治措施
4)管理制度等方面防治措施
5)其他防范措施
厂区设置的应急水池满足收集需求,尽量避免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二、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等级结论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确定宁波京腾智诚隆机械有限公司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评估为一般环境风险单位。
三、 应急能力建设
主要包括:内部应急救援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外部救援有关部门及联系电话及应急物资。
四、 公众提供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公众针对企业生产现状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对策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敏感点或项目所属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征求与本项目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建议和意见。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或建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联系电话:88225125
建设单位:宁波京腾智诚隆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0666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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