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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洪泽县港宏玻璃瓶制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152****7359 发表于 2024-04-2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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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24年2月组织编制小组,启动《预案》编制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公司简况
企业名称:洪泽县港宏玻璃瓶制造有限公司
2、应急预案编制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13952311577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朱坝工业集中区环桥西路南侧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预案》由总则、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和职责、预防及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理、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部分构成。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公司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3)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生产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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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玻璃炉窑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位置
    江苏-淮安-洪泽区
  • 公示有效期
    2024.04.23 - 2024.05.09